新的FCC法规重新定义了“同意”,每次仅允许一位已确认的卖家出于营销目的联系消费者。这一转变旨在弥补“潜在客户生成漏洞”,并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谁将联系他们。如果现有的潜在客户数据库不符合新的个人同意要求,获得事先明确 它们可能会变得无法使用,这迫使企业彻底改革其数据收集和存储实践。
向“一对一”授权的过渡预计将提高潜在客户获取成本,因为企业需要确保遵守授权流程。然而,这一变化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其能够与客户建立更加透明和值得信赖的关系,最终实现更有效、更合规的营销实践。
获得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是遵守TCPA法规的关键要素
该同意必须以签署的协议形式出现,授权企业通过电话 海外数据 或短信联系消费者,并指定联系电话。“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的更新定义规定,此类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出现,并明确授权仅一家卖家发送营销信息。获得事先明确 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依赖一家卖家的单一同意;必须分别获得每家卖家的同意才能获得同意。
合规性要求企业维护一份详细的清单,用于获取和记录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和消费者的同意。同意文件应由独立的第三方存储,以防止任何篡改或篡改,确保其完整性。这种做法不仅有助于合规,还能通过展现对透 快速获取精准客户线索 明度和问责制的承诺(包括消费者提供的同意和消费者的同意)来建立消费者信任。
企业还必须确保任何自动拨号电话或短信与消费者先前获得同意的互动在逻辑上相关。使用人工语音进行的信息通话无需获得明确的书面同意,但仍需事先获得明确同意。
FCC 2025 年的裁决强调
即使是之前获得的线索,在生效日期之后进行任何外联之前也必须获得“一对一”的同意。这凸显了企业定期审查和更新其同意记录的必要性。
联邦通信委员会的作用
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在 TCPA 的监管和执行中发挥着关键 电子邮件列表 作用。其重要贡献之一是于 2003 年建立了全国“谢绝来电”登记系统,允许消费者选择拒接电话营销电话。FCC 还明确表示,根据 TCPA 法规,短信将被视为来电,从而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