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是在约旦普遍存在且经常发生酷刑的背景下,法院才考虑了谅解备忘录中的保证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保障,以确保申请人在被遣返后不会面临与第 3 条不符的待遇。法院认为,必须结合作出保证的背景来看待这些保证,并注意到 (i) 英国和约旦之间牢固的双边关系 (ii) 谅解备忘录对这一关系的重要性 (iii) 这些保证是由约旦政府最高层有权约束该政府的个人做出的,并得到了约旦国王的明确批准。此外,法院还发现,申请人的知名度意味着约旦当局更有可能谨慎对待他。然而,法院对该谅解备忘录并非完全没有批评,并指出“如果备忘录中包含一项要求,即申请人在被捕后一段短暂、明确的时间内必须被带到民事法官而非军事检察官面前,其效力将大大增强”,因为被拘留者在入狱初期存在遭受虐待的风险。尽管基于上述所有因素存在此类批评,但法院仍然确信,约旦的保证为申请人提供了充分的保护,即使被驱逐出境,他也不会面临与《欧洲人权公约》第三条相抵触的待遇。
该判决最具法律意义的方面在于
它代表了法院关于在可以提出通过酷刑获取的证据的情况下引渡个人接受审判的可允许性的法理学的发展。欧洲人权法院 Viber 手机数据 判例法中一个已确定的(尽管在概念上尚未完善)方面是,如果被引渡的个人面临构成“公然否认司法公正”的审判风险,则可能侵犯第六条规定的公正审判权。法院关于这一问题的法理学可以追溯到著名的索林诉英国案。然而,在索林诉英国案之后的22年里,法院从未裁定驱逐出境会违反第六条。奥斯曼(阿布·卡塔达)诉英国案为法院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使其能够更充分地发展其关于什么构成“公然否认司法公正”问题的法理学。法院认为,该术语与“明显违反第六条规定或其所体现的原则”的审判程序同义。此处值得关注的并非仅仅是程序上的缺陷或瑕疵,而是触及公平审判权的核心问题。
法院强调,使用酷刑获取的证据就属于此类问题。法院采用了极具说服力的措辞(在欧洲人 印度手机号码 权法院广泛的司法判决体系中),裁定(第267段):
本法院认为,采纳酷刑证据不仅明显违反第六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公正审判的最基本国际标准。这不仅会使整个审判不道德、不合法,而且其结果也完全不可靠。因此,如果在刑事审判中采纳此类证据,将是公然的司法不公。
关于通过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获得的证据的使用
尽管法院没有对此作出决定,但“并不排除对通过 圣诞简讯基本指南 其他形式的虐待(但未达到酷刑的程度)获得的证据也适用类似的考虑”。
结论
奥斯曼案对法院来说并非易事,尤其考虑到英国国内更广泛的政治背景:关于《欧洲人权公约》在英国国内法律体系中的作用的辩论持续高调(有时甚至令人哑口无言)。该案还涉及一些非常棘手的伦理和道德问题,这些问题构成了各种法律原则的基础。对于预防酷刑及其后果的用途,各方对此持有不同意见,最终判决结果喜忧参半。对英国政府而言,显而易见的是,无论其人权记录多么糟糕,现在很少有国家能够糟糕到无法获得驱逐出境的保证,除非其采取了足够严格的保障措施以防止虐待。鉴于法院此前就此问题所作的判例,这种做法或许并不完全令人意外。该判决的更重要意义或许在于,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索林诉英国案以来,这是22年来法院首次裁定驱逐个人违反《公约》第六条。如果此案提交至法院大审判庭,大审判庭的裁决是否会保持不变,目前尚待观察。但就目前情况而言,该判决很可能被视为法院酷刑法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时间将给出答案。